陶招采[2010]12号
尊敬的供应商:
陶辛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受托以询价方式采购一些办公用品,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1、电脑:2台
2、激光打印机:1台;针式打印机:1台。
二、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根据采购内容,按货物采购清单规定的时间,向陶辛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时必须报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交到陶辛镇招投标服务中心。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2、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有提供合格产品和现货的能力。
3、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4、交货要求:成交单位必须提供全新的、符合采购单位需求、质量达到行业规定标准、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随配附件和工具等应一并附在货物内。
5、报价要求:
⑴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货物成本、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的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内;
⑵报价时必须注明货物的规格型号、主要配置及相关性能等;
⑶货物的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如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询价小组有权否决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⑷本次询价采购货物设立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最高限价为壹万元整(¥10000.00)
6、采购人按照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根据货物采购清单的要求报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签约方的报价表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投标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交纳人民币壹仟元报价保证金至陶辛镇财政所。投标单位未交纳报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不予评审。
8、成交单位在收到通知后签订合同,若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经批准报价次低的单位递补为成交单位且采购单位可保留重新询价采购的权利。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单位将被扣除报价保证金,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所有的采购活动。
9、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报价截止时间后10天内退还。
10、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报价处理:未满足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明显缺乏竞争力的;违反询价函其他约定的。
11、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8月3日15:00时。
三、交货方式和结算办法:
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货物送交陶辛镇农经站经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余款10%半年后10日支付。
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
被询价供应商须就所采购的货物的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售后服务必须达到行业规定的要求。
五、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陶辛镇双桥街道(镇政府大院)
联系人:王德华 高孝银
联系电话:0553-8452771 13966003206
陶辛镇招投标服务中心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货物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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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参考 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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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脑 (含电脑桌) |
CPU:双核E5400(2.7G) 内存:2G以上 硬盘:320G以上 DVD-RW光驱 显卡:512M显存 19宽屏液晶显示器/3年全免费质保 |
2 |
联想 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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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激光打印机 |
佳能系列产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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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针式打印机 |
用于票据打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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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报价时必须注明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主要配置及相关性能等; 2、报价时必须注明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必须达到行业规定的标准; 3、必须按规定的型号和主要配置报价; 4、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8月3日1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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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报价表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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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配置要求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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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 |
见附件一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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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打印机 |
见附件一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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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式打印机 |
见附件一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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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金额 合计 |
(大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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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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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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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与售后 服务承诺 |
(内容较多时可单独附页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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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
